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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迷信思想的作用 古代迷信有多害人吗

导语:古代封建迷信思想的作用深远而严重,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行为和思想观念,更导致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悲剧。迷信信仰的盲目和极端,不仅剥夺了人们的理智和判断能力,还使得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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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代封建迷信思想的作用
  2. 中国的十宗罪有哪些古代
  3. 中国古代为啥鬼神故事多
古代封建迷信思想的作用

好处:对于曾经的统治者来说,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迷信有利于底层人民的道德修养和维护。地府、上天封神等传说有利于人们的善恶观念,在法制之外对于老百姓的思想有正面积极意义。

危害:封建迷信建立在非权威、非科学,而且由所有不同文化水平的人共同创造的,没有合理性、管控性。除了给社会带来善恶观念的稳定性,也会带来骗子造成的不稳定性。程胜吴广靠着狐狸的叫声激发了农民起义,虽然源自大秦的压迫,但足以证明迷信的力量。当今,迷信不再为社会稳定服务,反而成为任何人都可以用来欺骗、违法、伤害他人甚至危害社会的产物,所以理应被国家用法律取缔

中国的十宗罪有哪些古代

中国古代十宗罪:

一、谋反

语出《墨子·号令》:“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

《唐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本人不分首从皆斩;其父亲和十六岁以上的儿子皆绞;妻妾和十五岁以下的儿子以及母亲、女儿、儿子的妻妾、孙子、祖父、兄弟姐妹全部入官为婢;家中的部曲、奴婢、资财、田宅也全部没官;伯叔父、侄子无论是否同居,皆流三千里。

即使仅是图谋没有实际实施,仍然要处绞刑。明清时进一步加重到参与谋反大逆的全部凌迟处死,大功以内满十六岁以上的男性亲属全部处斩。

谋反罪是古代十罪之首,这个缘由就不用多说了,都想夺了皇帝老子的江山,还能赦免?

二、谋大逆

“谋大逆”最早见于《史记·孝文本纪》:“间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以危刘氏宗庙。”《唐律·名例·十恶》:“二曰谋大逆。”原注:“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谋大逆,指谋划毁坏帝王的宗庙、祖墓或宫室的行为。列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十恶之二。封建统治者认为“干纪犯顺,违道背德,逆莫大焉",故名大逆。其处罚与谋反同。

汉律规定,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不问老少一律弃市。三国魏时,以言语犯及宗庙园陵,称“大逆无道",腰斩,家属从坐,不及祖父母孙,有女许嫁已定,不缘坐。唐律规定有此谋划,而无毁坏行为,亦构成谋大逆罪。

这个仅次于谋反了,但是似乎根本无法有效的阻止盗墓贼们对财富的渴望,皇陵一直都是盗墓贼们的终极目标。

三、谋叛

预谋背叛本朝、投降外国的行为,中国封建法律“十恶”重罪之一。与谋反意同,指暗中谋划反叛。

北齐律立“十条重罪”,“三日降,四日叛,”隋《开皇律》将降和叛合为一,称谋叛,列为十恶大罪之三

三、唐沿隋制。

在《明律》中规定:谋叛罪凡共谋者,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人家为奴婢;财产没入官府,父母祖孙兄弟不问同籍或异籍,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知而不首告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谋而未行,首犯处绞刑,从犯杖一百,流三千里。有能告捕者,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情而不首告者,杖一百,徒二年。逃避山泽不服追唤者,以谋叛未行论:拒敌官兵者,以谋叛已行论。

和谋反差不多了,最多的是近代,“汉奸”们应该都如此判。

四、恶逆

恶逆,唐律规定了“十恶”重惩的刑罚原则。恶逆是十恶内容之一,“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天地君亲师,是古代道德体系的基础,古代违反的话,处罚可比现在重多了,绝不容恕。

如果说前三项大罪针对的都是危害“君权”的行为,那么恶逆则主要针对的是危害“父权”的行为。即便不杀害,只是殴打尊长,在古代也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更是一桩大罪。可见在古代,尊老是做个好人的重要标志,不尊老还敢“杀”老的人也必为当时所不容。

五、不道

罪名。指灭绝人道的行为。《汉书·翟方进传》:“律:杀不辜一家三人为不道。”隋、唐律都列为“十恶”之一。《唐律疏议·名例·十恶》:“五曰不道”非死罪,即无死罪。蛊毒,暗中用毒药或人工培养成的毒虫害人。

厌魅:用祈祷鬼神或暗中诅咒等迷信方法害人。后来历代法律中都有关于“不道”罪的规定,明、清律的处刑尤为严厉。

最经典的就是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牵连达数十万人,甚至动摇大汉统治根基,汉武帝最终被迫下《罪己诏》以平息天下。

六、大不敬

对皇帝无人臣之礼。据张斐《进律表》解释,“亏礼废节,谓之不敬”。

大不敬是古代阶级分层的维护基础,如果冲犯了皇帝是直接判坐斩,如果是冲犯了官员,一般都是杖刑;而且冲犯皇帝的话,是绝不容恕的,天子之威不可冒犯。

七、不孝

在现在看来,不孝最多是受道德谴责而已,这也导致在现实风气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老无所依。

但是在古代,不孝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孝经·五刑》中写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隋唐律中,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此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一一沿袭。

古代统治者以不孝罪打击不孝行为,是以长幼不平等为基础,以牺牲子女们的合法利益为代价的。但是,不孝罪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不孝罪的治理下,形成了尊老敬长的社会风尚。

八、不睦

即谋杀某些亲属,或者女子殴打、辱骂、控告丈夫等行为。

但是这个罪不单单是针对“男权”,从某种角度也提现了男女平等,如唐朝时若丈夫殴告、杀害妻子,可以判处丈夫对妻子不睦之罪。

如果现在依旧有“不睦”之罪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婆媳矛盾和家庭矛盾了,取消了甚是可惜。

九、不义

《唐律疏义·十恶》有记载,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官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等。皆是不义之罪。

不义之罪可轻可重,但是绝不容恕,对于维护社会体系的健康,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十、内乱

《北齐律》中被定为“重罪十条”之一,在隋朝《开皇律》中成为“十恶”之一。“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指家庭内部的乱伦行为,如小功以上亲属间的强奸、通奸、奸父祖之妾皆属内乱。

历史上很多朝代,皇室里多次上演“兄死嫂嫁叔、父亡子娶母”的把戏,但这些都是承接的前人遗孀,父兄在世时乱搞男女关系可是罪在十恶,因为突破男女界限而被赐死的皇室子弟可也不在少数。

中国古代为啥鬼神故事多

说起这些鬼神观念,最早是在原始社会开始有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很低,人们对周围的自然界和人们自身的生理结构都不能正确认识,因而形成灵魂不灭和鬼神观念。在原始人看来,作梦时人的灵魂可以暂时离开身体而到处游荡,在死后灵魂就永远离开身体而到另一个世界过着与生前大致一样的生活。

古代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是不灭的,这个不灭的灵魂,也就是鬼。据记载: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按,指黄帝、尧、舜、禹、汤)之所不变也。人们对死者进行埋葬和按时进行祭祀,就是为了使死者的灵魂得到安定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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