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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入赘婿 “一作入赘婿 东望常怆如”——中国古代赘婿的演变

导语:“往婆媳身上看,总是往东方看”——中国古代婆媳的演变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了以下文字资料。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古今中外,婚姻都是人生大事。所以就有了“一线牵婚,堂前击鼓唱歌”,古代一般的结婚流程也是固定的:男婚女嫁,男方家会找媒人谈,跟女方家搞好关系,然后就完婚了。但是,肯定有人想搞特殊化。由于种种原因,领养婚姻出现了。所谓招赘婚姻,就是男人,也就是丈夫,嫁入女方家庭,应该优先考虑女方家庭。在古代,招

“往婆媳身上看,总是往东方看”——中国古代婆媳的演变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了以下文字资料。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古今中外,婚姻都是人生大事。所以就有了“一线牵婚,堂前击鼓唱歌”,古代一般的结婚流程也是固定的:男婚女嫁,男方家会找媒人谈,跟女方家搞好关系,然后就完婚了。但是,肯定有人想搞特殊化。

由于种种原因,领养婚姻出现了。所谓招赘婚姻,就是男人,也就是丈夫,嫁入女方家庭,应该优先考虑女方家庭。在古代,招赘婚姻是被鄙视和唾弃的,谁被女婿收养,谁就会被背后捅刀子。所以,如果一个男人不是生来就被逼结婚,没有人会选择生来就结婚。但即便如此,招赘婚姻并没有消失,甚至在现代依然存在。那么古代招赘婚姻是什么样的,是如何发展的?

一、招赘婚姻的由来众说纷纭

招赘婚姻起源很早,据说起源于战国时期,但文字记载最早出现在《卧虎、云梦、秦简》中,后来在《史记·滑稽列传》中记载“淳于髡、启智也。”关于招赘婚姻的叙述在后续的文献记载中数不胜数。招赘婚姻的起源理论更是五花八门。

1.母体遗传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生产力低下,生活来源主要靠采集和种植工业。女性地位很高,于是出现了母系社会。母系社会的婚姻制度是男人娶到女人家,女人是家庭的支柱。已婚男人不能加入其他母系家族。所以有学者认为,夫婿制度是母系社会留下的“残骸”。

2.齐国奇才

这种说法比较传奇,我觉得不是主要起源。《汉书·地理志》说:“当初皇公兄弟姐妹滥交,大婶姐妹不婚,所以中国人的父母女儿不许嫁人,名字叫‘五儿’,是主的庙。”这句话是命令齐家的大女儿不要结婚,留在主的庙里,叫五儿。前面提到的淳于髡是个女巫。然而,这一制度只保留在齐国,没有在其他国家传播。

3.抵押理论

社会从奴隶制进入了封建社会,贫富和阶级是有区别的。自然会有人活不下去,就把男人当人质交给别人。这就是房贷理论。婚姻不再由个人喜好决定,而是成为家庭、宗族甚至国家之间的利益交换,从而产生质役婚姻。

《季芹》:如果一个贫穷的家庭很强大,那就是多余的。今天有四个班:一个是赡养老人,也就是最后和老婆家人团聚;二是年数,也就是年数左右,女性回归教派;第三,离开房子意味着和妻子的家人住在一起;第四,归宗是指那些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或者已经死亡离婚的人归宗。男人“以己为质”,“嫁”在女方家里,在女方家里,家里没有孩子,用丈夫来继承香火;家里缺少强劳力,让老公养老,维持生计。

在古代社会,由于妇女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无子女或丧偶的家庭通过招募丈夫当傀儡来继承家庭财产;现代社会,因为女方父母爱女儿,不想女儿嫁出去受罪,就去招;更何况她觉得女儿不如儿子深情,所以觉得丈夫比亲生女儿更贴心。

二、父爱发展的悠久历史

封建社会,集权高度集中,有一系列的儒家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束缚下,女性的地位很低。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丈夫的存在在社会上受到高度鄙视。即便如此,丈夫的婚姻依然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茁壮成长,茁壮成长”,这是非常令人惊讶的。丈夫如何在夹缝中生存?

1.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最著名的父性是齐国的淳于髡,这是父性的起源之一。吴尔所言的主角之一,就是淳于髡。淳于髡出身贫寒,为了出人头地,收养了婆家。但淳于髡聪慧,精通人际关系,最终以妻子的金钱成为齐国有名的大臣。在当时,这种婚姻被称为服务婚姻,即一个男人在结婚前后住在一个女人的家里。如今,大多数学者认为役婚是招赘婚的前身,但也有学者从经济学角度证明了这一观点,学者们对此争论不休。

2.秦汉

秦汉时期,秦律明确规定丈夫地位低下。从出土的秦简可以断定,秦代夫君的地位和商贾是一样的,稍有不慎就会把他带到边疆。同时秦律也规定夫妻不能单独成家,等等。在秦汉人眼里,夫君相当于交换的货物。可想而知,秦汉时期丈夫的地位是如此之低,仍然无法阻止丈夫的存在。

3.宋元时期

可能是因为隋唐时期的尚武作风,好人家大多从军,隋唐时期文学的匮乏,隋唐时期关于父制的研究很少。虽然隋唐元时期招赘婚姻的情况比较少见,但宋元时期的招赘婚姻风格比前朝更为普遍,夫妻地位有所提高,强调的是丈夫财产的继承权。虽然宋代可以管理和继承婆家的财产,但他的地位仍然很低,对婚姻没有实际的控制权。

笔者认为,其本质原因是宋代商业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对招赘婚姻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导致了招赘婚姻形式的发展,使当时的夫妻共同管理财产,这种财产继承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继承宋朝的元朝对招赘婚姻更为宽容。在元代文学中,出现了一种女婿,叫有财女婿,相当于元代的“职业事业经理”,专门招募管理财产的女婿来继承家族事业。虽然招赘婚姻各种各样,但人们还是鄙视这种女婿,这种“风俗”不是一瞬间就能改变的。

4.明清

招赘婚姻在明清时期相当普遍。从明清小说中可以看出,小说中有许多招赘婚姻的记载。明清时期招赘婚姻有各种各样的称呼,如浙江的“入屋”、“入屋女婿”,安徽的“入门”,湖南、湖北等地的“灌妆门”、“留家”。虽然名字多种多样,但丈夫的性质是不变的。

明清两代,岳父仍有财产继承权。清朝时,女儿也是财产的继承人,但只有未出家或未出嫁的女儿,如果出嫁,最多只能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其余财产分配给其他亲属。

清朝的公公地位也低,进了婆家应该隐藏姓氏,因为公公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让孩子继承家业。嫁到婆家的男人,自然要跟老婆姓,保证孩子能合法继承家庭财产。同时,领养了岳父的男性也要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比如经营家族企业,就是有男人做,女人不能随便出现。通常被收养的男子没有家庭决策权,就像古代女子在南方结婚一样,她不能干预和评论男方家庭的家庭决策。当时完全没有地位,这也是丈夫一直被鄙视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无父夫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跌宕起伏。是一个有特色的非主流体系,就像宁死不屈的小草。在五千年的文化发展中,一直坚持着。虽然受到了歧视,但它一直活跃在中国的土地上,从未退出历史舞台。

第三,丧偶制度带给我们的思考

女婿制度的“长寿”其实带给我们很多思考。虽然一直被歧视,但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结晶,也广泛存在于各民族之中,说明中华文化绝对不是只存在于一个民族,而是多民族文化的混合体。招赘婚姻的发展也反映了男女地位的发展,从以前的男尊女卑到现在的男女平等,家庭地位从以前的男方家庭变成了男女共同决策的形式。

这证明我们的制度在逐步完善,宗法形成的家庭观念已经成为过去式,发展成为以祖孙三代为基础的大家庭小家庭模式。也是婚姻从父母包办形式到自由婚姻的发展映射。婚姻不再是父母的行政长官,而是逐渐增加自我感觉,婚姻是为了自己。从招赘婚姻的形成和发展,可以看到中化文化的发展和转型,以及中国文化的包容性和多样性。

四.总结

一个制度的消亡和发展必然与当代社会联系在一起。无父夫制度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必然有其特殊的地位和存在价值和道理。在传统社会中,招赘婚姻从先秦役婚开始慢慢改变人们的偏见,在宋元时期获得财产继承权,然后在明清时期普及。无父丈夫地位的提高也可以从侧面证明社会经济的发展。招赘婚姻制度是中国文化之一。我们要用平常的眼光正确看待它的存在。它在婚姻文化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史记·滑稽传》司马迁

2.季芹

3.《汉书·班固》

4.吴雁南,中国古代招赘婚姻研究述评

5.中国招赘婚姻的演变与研究——孙胜与舒平

地位赘婿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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