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签过哪些不公平条约 中国历史上签过哪些不公平条约
中国历史上签订过哪些不公平的条约?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签署者是:
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战争的六十年间,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有几十个。
这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证据,也是旧中国统治者辱权辱国的记录。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这段历史!
中英之间的《南京条约》也叫《江宁条约》。
1842年8月29日签署。
条约规定:1。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港口;2.割让香港的中国领土;3.中国赔偿2100万元。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签订了两个补充条约:《五港贸易宪章》和《虎门条约》。
它进一步规定了英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1。降低中国关税,规定进口税率为5%;2.允许外国军舰在中国贸易港口停泊;3.允许英国在“五港”租界。
中美王霞条约于1844年7月3日签署。
又称“五港贸易宪章”。
该条约给予美国与英国《南京条约》相同的特权,并规定扩大领事管辖权,允许美国军舰自由进出中国通商口岸。
《黄埔条约》于1844年10月24日签订。
即“五港贸易宪章”使法国在中国获得了与英美同样的特权,还补充了:1。允许和保护在贸易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墓地;2.取消清政府对天主教的禁令,归还教会。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签署者是:
中英天津条约于1858年6月26日签署。
主要内容如下:1 .英国大使驻北京,领事馆设在通商口岸。
2.开放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
3.英国人可以去内陆旅行和贸易。
4.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的每个河口航行。
5.中国赔偿英国四百万两白银。
中法天津条约于1858年6月27日签订。
除了获得英国的上述特权外,法国还规定:1 .允许天主教在内地自由传教。
2.法国军舰可以在贸易港口停泊。
3.中国给法国200万白银赔偿。
中俄爱辉条约签订于1858年5月。
要点如下:1。中国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割让了大片领土给俄罗斯。
2.中国从东至乌苏里江之海的土地是中俄共同管理的。
中俄天津条约于1858年后的6月13日签订。
主要是:1。允许俄罗斯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进行贸易。
2.允许在中国设立领事,派船停泊在通商口岸。
3.允许俄罗斯神父在大陆自由传教。
4.如果中国以后给其他国家贸易特权,俄罗斯全部享受。
中美天津条约于1858年6月18日签订。
主要如下:1。美国驻北京公使。
2.增加潮州和台南的贸易。
3.扩大最惠国待遇等。
中英北京条约于1860年10月24日签署。
补充:1。天津开商埠。
2.允许英国招收中国工人出国。
3.割占九龙师第一区。
4.赔偿增加到800万两。
中法《北京条约》于1860年11月2日签署。
补充:1。天津开商埠。
2.允许法国招收中国工人出国。
3.让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自己动手建设。
4.赔偿增加到800万两。
中俄北京条约于1860年11月2日签署。
增加:1。从乌苏里江到中俄共同管理的海域的大片中国领土划给俄罗斯;2.在蒙古和新西兰之间设置西北边境线,在Dzhambar的喀什湖以东和以南切断大面积中国领土;3.开放喀什作为商业港口。
中美延续条约于1868年7月28日签署。
主要是:1。扩大对中国工人的掠夺;2.美国可以在中国办学校;3.不要“欺负和虐待”外籍人士。
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天津条约于1887年12月1日签署。
主要是:1。允许葡萄牙永远留在澳门;2.在中国享受英美特权。
中俄伊犁条约于1881年2月24日签订。
主要针对中国境内的伊犁河流域,并将军费增加到900万卢布。
中英《烟台条约》或《云南案例条约》于1876年9月13日签订。
主要是:1。英国要派人员去云南调查;2.英国可以经由甘肃、青海、四川等地进入西藏,中转印度;并且可以从印度进入西藏;3.增加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作为贸易口岸;4.特许权免除外国商品;5.降低进口税;
中法简明会议条约:1884年5月11日签署。
主要是:1。清政府承认法越不平等条约;2.允许在中越边境开放港口和贸易;3.回到越南的中国军队。
中法新约,也称为越南条约,于1885年6月9日签署。
除了要求中国承认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外,还降低了中越边境的进出口税率;今后中国在修建铁路的时候要和法国做生意;法国撤出台湾和澎湖。
1895年中日战争期间缔结的《中日马关条约》于1895年4月17日签署。
主要是1。中国承认朝鲜被日本控制;2.日本强行占领台湾、澎湖列岛、辽东半岛;3.补偿日本军费2.2亿元;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5.允许日本人在所有贸易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6.日军占领阿哈瓦,直到赔款支付才撤退。
1895年11月8日签订了《中日辽南和解条约》。
没想到,清政府竟然要用3200万元“赎回”辽东半岛。
在八国联军战争期间制造: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法、意、西、奥、荷、比十一个国家签订了《辛丑条约》。
主要如下:1。中国赔偿4.5亿,39年还清,年利率4%,总本息9.8亿以上;2.北京东交民巷指定为外国使馆区,中国人不得居住;3.拆除大沽堡和从首都到海上通道的堡垒。外国军队驻扎在北京和北京至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区;4.中国人民永远禁止建立或加入各种“与别国为敌”的组织,违者处死。
5.全国各地的官员必须立即镇压“危害各国人民”的事件,否则将被立即撤职,永不任命;6.清政府承认呼应义和团运动的错误,并向帝国主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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