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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高级法院为什么叫做大理寺 后来又是怎么消失的

导语:本文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官的称谓,以及大理寺的由来和历史沿革。大理寺在古代审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审判结果基本上是最终的。文章还介绍了大理寺与今天的最高法院在性质和功能上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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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案件中,我们经常看到许多重要案件移交给大理寺审理。它的审判结果基本上是最终的。当时的“大理寺”在性质和功能上与今天的“最高法院”相似,那么为什么叫“大理寺”呢?

大理寺地图

这要从古代法官的称谓说起。在中国古代,法官有两个头衔,一个是“法官”,一个是“理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掌管监狱的官员就有“大理”的称号,“大理”一词源于星名。据《星宿记》记载,“大理二星。在宫门,主监也。”古人迷信,认为负责徒刑的官员取这两位明星的名字,有利于量刑和量刑。秦汉时期,最高法官改称“庭卫”,西汉皇帝、艾皇帝、东汉献帝和先后四次恢复“大理”的官名。直到北齐,“大理寺”的正式名称才被正式确认。自汉代起,三公之居称为“福”,九卿之居称为“庙”,而“大理”的地位居于九卿之中,故称“大理寺”。

大理寺试图

“大理寺卿”成为一种官名,隋朝以后历代都在使用。大多数朝代都规定大理寺决定的案件要报刑部审批。明清时期实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审合一制度,俗称“三法司”。虽然定狱权在刑部,但如果大理寺不同意,还是要发挥皇帝的作用,才能作出裁决。

歌剧院的三个大厅将回顾这些照片

清光绪二十四年,大理寺并入刑部,不久即被割据,仍称大理寺。鉴于有些人往往误把“大理寺”当成僧人的居所,光绪三十二年改名为“大理院”,一直沿用到北洋政府时期,最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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