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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两次大开杀戒,除了胡惟庸案还有哪件事?

导语:明朝洪武时期,朱元璋下令打击腐败,郭桓案件波及全国,几乎所有部委官员都成了帮凶,案件处理结束后,全国中产阶级崩溃,朱元璋的统治基础开始松动。

明朝洪武时期是刽子手难得的“职业黄金时期”,他们唯一的超级VIP客户就是朱元璋,经常发上千的人头订单。仅胡、一人就被砍了两万多头。刽子手以为这是最后的战绩,但五年后,朱元璋的杀气卷土重来。

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桓触龙麟,朱元璋亲自在大榭数罪:吞地税;各种借口赚钱;偷官粮,灌仓水,使官粮完全变质...百姓怨声载道,出身贫寒的朱元璋怒不可遏,迅速成立专案组,遵循“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展开全国性的调查。

没关系。六部委的官员几乎都成了郭桓的帮凶,包括很多达官显贵,下面还有无数的烂鱼虾。朱元璋根本不在乎什么“法不责众”,下令一切诛杀!案件发生后,中央部委只剩下几个苦力,部长几乎成了一个人的军队。当然,涉及的地方官员是注定的,法网波及12个省,可谓“全国毁”。

难免有“冤鬼”,也有“吃瓜路人”被血和光吓到,劝朱元璋发发慈悲,但他愤慨地说:“有一点同情心的人我都不杀,哪怕只是偷偷告诉我这件事。袖手旁观和作恶无异!”

一场杀戮之后,全国“中产阶级”崩溃,朱元璋的统治基础开始松动。各地的乡绅都很害怕。他们虽然不敢说朱元璋不是,却质疑报案和审理此案的官员。在朝廷在全国各地增加保安和间谍网的背景下,郭桓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贪污这么一大笔钱。为什么要等建议举报?再说了,这个重大腐败案牵扯的人越少越好。它可以保守秘密,集中利润。如何才能毫无顾忌的号召六部委和地方官员加入公司?

朱元璋发现舆论有问题,就出来收拾残局。他先把案情定性为防止别人说三道四,然后“大方”地说:“郭桓等人贪污了多达2400万万石的官粮,现在我只追回了700万万石,而你却投诉‘破产’。我要是再老实一点,你就更惨了!”虽然言辞紧逼,但他还是不得不妥协,于是被委以重任的“项目负责人”吴勇成了平息民愤的牺牲品,惨遭毒手。

做完这两件事,朱元璋立即大赦天下,宣布“郭桓案”结束。然而,腐败之风远未结束。几个参与此案的小官员被挑断了腿筋,砍掉了膝盖,然后留在军营里照看食物。不到半年,他们变得贪婪,又开始偷东西卖食物。朱元璋听了,叹了口气,生出一种深深的困惑:做了这么辛苦的事,怎么才能制止腐败?

皇帝总是不善于自省。其实很大一部分问题出在朱元璋身上。他一直讨厌腐败,经常教官员们用自己的工资诚实地生活。他在《大陀》里也很热情地说:“工资就像井底之泉。虽然不能灌满整口井,但可以长时间持续抽水。一旦腐败发生,就值两空!”这段话被历史学家称为“养生哲学”,本身没错,但关键是这口井的流量必须足够大,至少不能让守在井旁的人渴死。朱元璋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的官员工资普遍较低。比如县长每个月只能收90石米——他以为够县长吃喝,没想到县长还要应酬,还要请师爷,这些法院又不报销。结果他们只能喝西北风不腐败。况且当时的工资大多是实物支付,不是米就是布,甚至是辣椒,根本换不了多少钱。

在这种情况下,贪官是杀不干净的。当然,遵守“养生哲学”的官员也不是没有。哈利就是一个,他会因为家人的渴而死或者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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