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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记载“一胎多胞”为不详之兆,为什么清朝的多胞胎受歧视?

导语:清朝历史上多胞胎被视为灾难和不祥之物,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在当时,人口数量直接决定了生产力,为什么多胞胎会被视为不祥之物?受历史背景制约的愚昧观念是根本原因。

今天,边肖为您带来了清朝历史上“一胎多细胞”的未知预兆记录。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

在《清史稿》的记载中,三胞胎多达195例,如“长治公民张子夫之妻王生三男”、“鹿城公民常通之妻生三男”,四胞胎11例,如“无极县公民袁之妻焦生四子”、“临淄县公民王之妻生四男”。五胞胎有“重阳县一女生五男”、“平湖黄一妻生四女一男”两种情况。

但在当今社会,这些代表“多子多福”和“富贵人家”的节日事件,却被列入“不幸”,被视为不祥事件。康熙年间,受命考察台湾的黄叔云在其著作《台海使录》中有“一胎三雄不祥,后代被绑树梢赴死迁”的记载,基本代表了清代对待多胞胎的普遍态度。

在农耕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清代,人口数量直接决定了生产力。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为什么三胞胎甚至三胞胎会被视为灾难和不祥之物?其实这就是受历史背景制约的愚昧观念,这些观念由来已久。

对多胞胎歧视的最早批评

《风俗依桐》写于东汉,东汉以前曾批判社会歧视观念,甚至认为多胞胎是不祥之兆。东汉以前的春秋时期,越王勾践甚至在国家层面上限制多胞胎现象,制定了“令民生二子,而嫁之;“生三子,随母哺乳”的残酷规定,甚至认为这些规定直接导致了“民繁息,亡灭强武,雪必自取辱,一统天下”的积极效果。

东汉时期,社会上流行着“至于生三个孩子就像生六个动物一样,对父母有害,我们不应该放弃他们”的荒谬观念。有鉴于此,《风俗依桐》以“女子六子,皆诸侯”,“今人多子三,父母富庶”等具体事例予以驳斥,并发出“有无滋生危害父母兄弟之日?”。

即便如此,从统治阶级到基层社会,“生三个儿子,认为对父母有害”的观念依然流传下来。在形式和音乐崩溃的战争时期,甚至达到“女人一次生三个男人,三年之内,外国来伐;生三个女儿,有国家隐私,会导致毁灭国家,毁灭物种的荒谬。

明清以来,民间对皇族“二胎皇族,一子去一子归”的任意认定,使多胞胎现象受到歧视,甚至严重抛弃,再次流行,甚至被奉为圭臬。

清朝视多胎为不祥的根本原因

清朝建立后,在“孪生子为阴”思想的指导下,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必须具有邪灵或不祥的思想贯彻得更加彻底。这种荒谬概念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

1、统治阶级的反面教材

对于清朝皇室来说,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出生会直接影响皇权的分配,如果皇后出现这种情况,这种影响会更直接。试想一下,如果宫后生了一对双胞胎王子,两人都是在官职之外出生的,该如何继承皇位。此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出生将大大提高母亲的出生风险系数。于是,“两个皇帝的家,一个儿子去,一个儿子回”成了统治阶级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在统治阶级的负面榜样下,人们对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负面态度更加明显和直接。康熙年间,残酷对待双胞胎“绑在树梢上搬到外地”成为台湾的普遍现象。

清代后宫嫔妃形象

2.畸形胎儿的出现加深了歧视性思维

《清史稿灾录》中的记载,如“一产鲶鱼、鱼头、蛇身;还有很多畸形胎儿的记载,比如头胎猕猴,全手全爪,清河民间家庭,没有头,两眼在胸,嘴巴在肚脐,几乎形如天堂。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情况下,更大概率的畸形胎儿似乎也直接满足了“多胞胎必有妖”的愚蠢想法。

3.历史背景的严重制约

清朝时期,医疗条件和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处理普通分娩存在诸多难产风险。在处理多胞胎时,基本上可以确定生母极高的难产系数。也就是说多胞胎的出现基本代表了生母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把多胞胎看成灾难是合理的。

此外,在生活条件极其低下、物质供应严重匮乏的清代,母亲往往因饥饿、疾病等客观原因而缺乳或早逝;多胞胎的出现,基本可以决定婴儿未来的归属。在这种客观原因的制约下,人们只能寻找一种心理安慰,找一个幽灵来对付多产的婴儿。

附言

在客观历史背景的制约下,这种对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歧视甚至极端态度,虽然情有可原,却导致了国家层面的反面例子,极端文人所给予的荒谬习俗传承,甚至对畸形胎儿和早产胎儿的错误认识,导致太多值得庆祝的双胞胎和多胞胎成为悲剧,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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