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中华杂谈>正文

日本战犯 日本投降后 甲级战犯东京审判 乙级丙级去了哪 真相令人愤怒

导语:东京审判现场1945年,中国政府打赢了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局面。在处理战争余波时,如何审判除远东国际法庭审判之外,还犯有重大罪行的乙类、丙类战犯,成为国民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战后

战争结束后,我感叹中国审判了宽大的日本战犯伊玛目武夫

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十几名战犯中,只有谷寿夫被判处死刑,其余的都无罪释放,根本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作为世界级的战争屠杀,南京大屠杀还是这样,其他战犯就更不用说了。可见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已经到了非常宽大的程度。就连日本的当事人都觉得这不可思议。战犯之一的伊玛目武夫曾在回忆录中写道:“在参与侵占日本的盟军中,只有中国对日本最为宽大。”当事人仍然这样看待国民政府的审判过程,更不用说中国的普通百姓,这也成为国民政府失民心的重要因素之一。

1947年被送上刑场的南京大屠杀战犯谷寿夫

文说。

对待日本战犯,本应是国民政府在14年抗战后重新赢得人心的重要途径。然而,出于现实利益的诸多考虑,江选择了对日从宽。客观因素很多,比如国民政府搜集战犯罪行证据困难,不能严格依法审判,国民政府希望采取宽严相济的态度,塑造东亚良好的国际环境。但是,最重要的不是国民政府能不能试,而是想不想试。现实利益最终压倒人心和法律,大量战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在当前形势下,许多日本人试图否认日本对中国犯下的暴行。可以说,当年国民政府作出的错误决定,流毒无穷,影响至今。

参考文献:

1.阎海建:《从宽还是从宽:战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处置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

2.阎海健:《国民政府与日本乙、丙类战犯的审判》,《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1期。

本文为浩然传媒文史科普原创作品,严禁擅自转载!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使用的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大家!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漏水转浑天仪 浑天仪有什么作用下一篇:乔治四世 英国历史最强大的朝代 统治世界四分之一领土 国祚将近两百年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