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事案中为何很少出现强奸案 除了量刑非常重外还有哪些原因
今天边肖带给你古代的强奸案。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
从古至今,只要有人民的朝代,就有法律,就有犯法的人。在古代,人们担心吃和喝,所以很少不安分的人开始有一些不好的想法。很多人渣不惜违背道德,更何况在乱世,犯罪猖獗。据记载,在古代刑事案件中,强奸发生最少。这是为什么?是古人对女性的一种尊重吗?我不这么认为,原因有以下四点:
第一,古代侵犯妇女的刑罚很重。秦汉以来,我国法律不断完善,侵害妇女的量刑也得到明确。如唐代法律明确规定,侵害妇女情节较轻的,由法官判决棒责;情节严重的,直接执行;对于被很多人侵犯女性的人,每个人都会被处死;侵犯十岁以下女性的,无论情节严重与否,一律处死。
二、古代的“三纲五常”。朱指出“王是臣,父是子,夫是妻”。朱也十分重视“夫如妻”。夫妻之间形成的家庭式的人际关系是他们产生的基础,相应的行为准则是“节日”。朱对“饿死事少,失节事多”的背书就是这一行为准则的体现。因此,古代女性的贞操观风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明朝贞洁勇敢的女人的做法,陌生人看到露出来的腿,就要用刀把腿砍断,更别说被男人侵犯了。
第三,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古人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古代大多数女子基本都处于最佳位置,偶尔也会有一两个才女被嘲笑。古人也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古代男人在外面打架,女人一个人呆在家里做家务,很少在公共场合出现。因此,侵犯妇女的人机会很少。但是,儒家指导下的女人也是可怜的,丈夫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她只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守着冷窑。
第四,男权社会中的不平等待遇。中国古代社会以男权为主导,女性地位很低。他们的命运大多是悲惨的,他们总是不得不依靠男权的生活。如果发生强奸案,一方面女方说不出口,另一方面大家都会怪女方不遵守女性礼仪。所以每当出现这种情况,地方官员要么催,要么接受被控制方的不良财产来惩罚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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