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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古代基层官员的日常,他们是如何判案的?

导语:本文介绍了古代基层官员的日常生活和公案小说的发展历程。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题材分类,主要描写犯罪和破案。文章探讨了官员在案件审理中的角色和判决书的写作风格,以及官员晋升和财政问题的关系。

今天边肖为您带来古代基层官员的日常生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县级官员称为基层官员。这些官员在正史上的记载并不多。关于他们怎么上班,怎么判案,整天忙什么,正史模糊不清。但在很多公案小说中,对这些官员的描述却很多。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一种题材分类,它是从以故事为基础的故事演变而来的,主要描写犯罪和破案。

格,本来指几个格。公案是政府中的桌案。政府里的桌案全是各种文书,所以公文也叫公案。

到了宋代,大量笔记提到了公案。叶洛的《醉翁谈录》将小说分为奇、烟、传奇、公案、兼简刀、护棍、巫、仙等八类。公案首次被列为小说类别之一。宋代以前没有相关记载,所以宋代被视为公案小说的重要转折点,宋代的剧本,包括元代的公案剧,被视为公案小说的萌芽,先秦时期的执法公案记录和魏晋时期的奇人奇事小说被视为公案小说的源头。

所以,公案故事历史悠久,甚至比“公案”这个名词还要长。先秦诸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记录在《万事俱备》里。有一天,郑的项早晨出门,看见一个女人在哭。听了一会儿,他下令逮捕她。一旦被审问,她确实是一个谋杀她丈夫的罪犯。本来子产大人是认可这个女人哭中的恐惧而不是悲伤的,所以认定一定是通奸。这甚至是一个破案的故事。从今天的角度来看,真的是莫名其妙。

公案小说流行于宋元,流行于明代,但多为短篇小说。现代人喜闻乐见的《四大例》是一部长篇章法小说,但出现得很晚。最早的《石公案》是1798年在嘉庆出版的。于是乎,其他《三侠五义》、《狄公案》、《大小红袍》等。都是在光绪年间突然出现的。还是古代小说,不过作者视角大了点。我们应该知道,这些公案小说和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历险记已经是同一时期的作品了。

在这些公案小说中,基层官员往往被小说家写成残忍无能,不足为奇。因为他们接触的一线官员是这样的:做一线官员,做好侦探,是小概率事件。

如果说,在汉代,一个人能够当官,原因大概是“法清解惑,案章可复,文审”,那么他可能更熟悉司法刑侦工作。但是,既然隋唐以后科举已经成为进入仕途行列最重要的途径,那么与四书五经八股文一争而获得了为官资格的人,你还能指望有多少人呢?

然后作为一个地方官员,他的职责极其复杂。所谓:“知县掌管一县之政,定官司,劝农济贫,乞滑灭奸,兴教育。”“公师,学法语,养老,拜神,做什么都做不好。”

解决案件只是他众多工作之一。事实上,影响县长晋升的最关键因素是他的纳税能力。比如清朝的时候,浙江的一个官员如果在从浅色到盐政的问题上被弹劾处分,直接就失去了“突出区别”的资格。显然,财政问题是官员们最担心的。

案件的审理当然不是不重要。但是官员们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是相当值得怀疑的。孔子说:“我听到官司还是犹太人。”这也将使避免诉讼成为可能。“名言是,好的县令是能使人不打官司的人。在这种基调下,很多机构设计都把摔锅作为重中之重。康熙年间,除了重大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外,每年夏天都制定制度。官员不会接受诉讼。原因是农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红白喜事,土地诉讼等琐事。州县官员,如果有的话,将被瓦解。在其他三个季度,已经确立了369披露的规则:也就是说每个月只有第三天、第八天、第十三天、第十八天、第二十三天、第二十八天才会受理民事诉讼。

即使投诉被接受,官员们也不会花太多时间提问。表格纸拿进来,自然会有刑名师爷处理,官员可能只是签字盖章意见。

当然,如果是谋杀案或者重要案件,那就大不一样了。无论远近,风雨无阻,州县官员都要去现场勘验。如果有任何延误,他们将被降职甚至解雇。

这是一个强大的集体行动。官员外出,要带上各种官员、轿夫、车夫;为了保护现场,必须动员群众搭建简易木棚;官员不具备验尸的专业技能,还需要验尸员等技术人员。如果你运气不好,被怀疑是杀人犯,那么这些人的接待费用就全部由你来出,其他不好的规矩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如果你曾经是嫌疑人,即使最后被证明无罪,破产的人也不在少数。

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公案小说的读者爱听微服私访的故事了。如果官员有这种爱好,民众应该节省多少接待费用?

事实上,大量案件的审理结果都是高度随机的。因为只要不引起群体性事件,对官员来说也不是什么大劣势。

案件审理完毕,官方要写判决书,这叫判决书。这大概是官员在整个破案过程中唯一需要亲自完成的工作。别忘了,县长爷爷也是秀才,这是他展示文采的好机会,他不会错过的。所以,超过一半的判决并没有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但一定会写得很有文采。

文化水平高的作家,比如冯梦龙,在创作公案故事的时候会表现出官员的这种爱好。比如《乔太守不合群》,讲的是女装大佬们引发的一系列误会和爱情。最后,主人这样决定:

哥哥娶姐姐,姑姑睡嫂子。爱女爱子。一女一男,演变成意外。把干柴搬到火边,难怪它会燃烧;珠宝搭配珠宝是完美的搭配。孙氏因为她的妹妹赢得了一个妻子,她不必翻墙去拥抱她的处女;刘的妻子因为小姑而得到了丈夫,但怀了姬诗初却没有炫耀玉。礼是婚姻,礼是义。厚的是薄的,事情可以权宜。使徐雅不承认裴九之子,徐沛改娶孙郎。夺女也夺女,两怨,共息。一个人不尽兴,三对情侣互相尽兴。虽然人是交换的,但原来只用了16斤;吻是门,500年绝不是错配。有爱有爱,伊拉克父母自己做冰人;不是亲就是亲,我的政府有权老。已经决定了,去好时光。

这就是所谓的“花判”,和真判格式一样,但却是半场文人最喜欢的文字游戏,因为它娴熟的对打,优美的修辞,流畅的讨论。

当然,晚清的公案小说家没有判词的能力,他们的读者也没有阅读的兴趣,自然可以省略。

其实传统的公案故事各有优势,但这些优势应该是在舞台上,在书店,而不是在小说里。

在剧场里,台上一分钟,台下一定有十年的工作;茶馆里说书先生东拉西扯,有一次故事完全不靠谱的康熙私访月楼,可以说一个月。但在琐碎的细节中,无限的实体诗和乡土人,才是三教九俗的真实生活。

所以像《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侠五义》一样,施公案和彭公案都是一代一代积累下来的故事。口头交流是浩瀚的河流;小说文本如冰封。那些“伟大的杰作”基本上都是冰封在河面上,但冰下还是有激流。公案故事就不一样了。河流草草产生的文字,只是河流中的几块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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