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居的特点 山西民居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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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的村庄,无论大小,很少没有门楼。
村子周围不一定有围墙,但在进入村子的大道入口处,一定要修建这样的纪念建筑,提醒乘客又到了一个村子。
这种布局虽然在河北存在,但不如山西普遍。
山西民居的建筑也很复杂,从最简单的窑洞到村里有钱有势的民居院落,再到对城市房屋的紧凑细致的关注,都有很多特别之处。
第一个特点:窑洞。
就是在黄土地上挖洞为生。
不用说,黄土层是它形成的自然条件。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黄土坚硬,挖掘出来的洞穴不易坍塌,木材更少,所以自古以来洞穴就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形式。
据考古学家报道,在山西省夏县、芮城县、东下丰县的古城东莞,已有新石器时代的土洞遗址。它已经有各种风格的洞穴和洞穴群,如单间、双人间、半穴、平地平挖。
(1)由于这种自然条件和交通不便,窑洞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山西广大山区住宅的重要形式。
根据传说,十八年来在王宝钏冷窑里受罪的故事发生在晋南。
明代无名氏的《过江曲》一诗,描绘了晋西北山区的窑洞式:“山路崎岖多,此心畏业。玉蹄高低,白雪黄沙上下,土房不闻鸡犬声。人还是怕蹲。”土洞里听不到外面鸡犬声。这首诗道出了真相。
第二个特点:砖砌四合院。
大多存在于汾河盆地的小平原,地形不方便挖洞,而黄土和煤炭是烧制砖瓦的原料,这就导致了它的有利条件。
当然,在这些地区,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用土坯砌墙、渣顶平房,或者一些砖瓦。
但明清以来,山西的商业活动有所发展,尤其是清中叶以后,票号商业发展蓬勃,积累了可观的财富。在山西平川地区,建造砖瓦房极为盛行,一般都是四合院、三院,也有进入两三院的人,甚至串联形成几个大院。
比如襄汾县丁村和祁县乔家堡现在都是民间博物馆的建筑就在其中。
正如清代传教士所描述的“在意原区,很多村落都有平顶房屋,而建造良好的房屋则有高塔,呈现出城外村落的风貌。
即使在无法建造如此精美建筑的地区,山西的房屋也大多是实心砖墙,瓦顶。
这种砖瓦四合院除了适合自然条件外,无疑是当时小农经济和商业资本的需要,也是多代同堂、家长制的产物。
在当时,家庭实际上既是生产单位,也是消费单位,四合院、三房甚至更复杂的建筑都只是适应这种条件和要求的居住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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